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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苏州市小红帽义工协会章程
修改动议
各位协会会员:
根据《苏州市小红帽义工协会章程》第七章规定,苏州市小红帽义工协会将于近期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,现对协会章程修改动议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从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向反馈至监事会公共邮箱:szxhmjs@aliyun.com。
以下为经过章程修改动议议案:
1、修订条款:第一章 第三条
修订形式:增加
修订内容:愿景:人人做公益 苏州更美丽
修订理由:未表明愿景
修订提议人:徐翔、李良亮、陈肖超
2、修订条款:第一章 第三条
修订形式:修改
修订内容:使命
修订理由:用“使命”更加确切
修订提议人:徐翔、李良亮、陈肖超
3、修订条款:第一章 第六条
修订形式:修改
修订内容:注册地
修订理由:办公地和注册地不一样
修订提议人:徐翔、李良亮、陈肖超
4、修订条款:第四章 第十三条 第二点
修订形式:删除
修订内容:
修订理由:表达模糊
修订提议人:徐翔、傅莉、陈肖超
5、修订条款:第四章 第十三条 第四点第六点
修订形式:修改
修订内容:工作及活动
修订理由:重复合并
修订提议人:李良亮、陈肖超、傅莉
6、修订条款: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
修订形式:新增 插入第二十五条(原章程内容序号依次顺延)
修订内容: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设立资政委员会,由协会历任会长、监事长、理事、监事和副会长组成,由上一届理事会聘任,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产生,任期2年。
资政委员会具体责权如下:
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:
1、章程修改动议的协调建议;
2、监事会与理事会产生分歧,协调建议;
3、协会发展出现重大方向偏颇,协调建议。
4、理事会监事会出现违背章程情况,有启动临时会员代表大会权利,提出罢免会长、监事长动议。
修订理由: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委托,作为理事会、监事会外的第三方独立委员会,为协会长久、健康、传承和持续发展保驾护航。
修订提议人:高子钦、周建根、徐翔、罗丽娟 、陈肖超、陶玮、傅莉
附:苏州市小红帽义工协会章程链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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